• 案情介绍

    2002年至2003年,朝阳区监察局查处了朝阳区潘家园社区经济管理中心原经理赵凯维贪污、受贿案.

赵凯维,男,1955年7月出生,北京市人,大专文化;1971年12月参加工作,1999年7月任潘家园社区经济管理中心经理.

经朝阳区监察局调查和检察机关侦查,后经法院认定:2000年4月至2002年2月,赵凯维在担任朝阳区潘家园社区经济管理中心经理期间,多次以打白条的方式从本单位提取现金,后向正在为本单位施工的公司索取发票在本单位财务中抵充个人以白条形式支取的公款;同时赵凯维还多次以单位办事要用现金为理由,向施工方索取”回扣”.通过上述两种手段,赵凯维共贪污公款人民币102.6万元.赵凯维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施工方贿赂款人民币44.21万元,用于其个人购买商品房.

  • 本案违反的法律和政纪

    2003年10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赵凯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

    2003年11月,朝阳区监察局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的奖惩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七条之规定,并报区长办公室批准,决定给予赵凯维开除公职之处分0。

案例分析

     赵凯维贪污、受贿案是一起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典型案例,他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私有化、商品化,放松了思想改造,在潘家园经济管理中心改制的过程中,滥用权力、贪污受贿,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虽然赵凯维学历不高,但脑子快,肯吃苦,办事果断,敢想敢干,尤其在经济方面有些小聪明。不几年的功夫,就从国营照相馆一名普通摄影师被提拔到了潘家园社区经济管理中心总经理的位置上。

1999年,赵凯维刚刚接手管理中心是,下属潘家园旧货市场还保持着由群众自发形成的地摊式经营方式,缺乏有效的组织和管理,处于零散无序的状态,规模和效益十分有限。头脑灵活、敢想敢干的赵凯维却敏锐地发现和捕捉到了该行业所蕴藏着的特殊文化内涵和绝佳经济效益的巨大市场潜力。于是在他的创意和带领下,市场随之迎来的是大力的投资改造。从最初的整治环境。撤摊建市,强化管理、规范经营,到后来注册市场商标吗,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扩大影响,提高市场在国内外的知名度。潘家园旧货市场在短短两年时间里,从一个年收入不过300万的地摊市场摇身一变,成为各种摊位门店3000余家,年收入突破1000万的国内外知名特色市场。

    潘家园旧货市场的高速发展和在国内外影响的不断扩大引起了朝阳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决定要加大对市场的投入和管理,把市场进一步推向规范化、规模化、国际化。随着事业的蒸蒸日上,赵凯维的地位高了、权力大了、见识广了。这位人们眼中手勤脑快、敢想敢干的“能人”开始飘飘然了。赵凯维自我感觉过于良好、放松对自己要求的苗头恰巧就在这个时候开始显现。他总是以管理中心发展壮大的功臣自居。大有“企业是我家,我想怎样就怎样”的味道。随着市场扩大规模,改扩建面临着大量的土建、装修工程的上马和开工,许多工程承包商为承揽工程,争先恐后地把“攻关”的目标聚集到了大权在握的赵凯维身上。他们想方设法与赵凯维拉关系、套近乎、送好处,阿谀奉承自不待说,请客送礼也是常用手段。赵凯维在以公司名义向外发包工程中收受好处成了理所当然,且胃口越来越大,通常在一个工程的发包、结算等各个环节中都要吃上一口。“物以自腐而后虫生”自我和私欲不断膨胀,使赵凯维从普通的拿回扣捞油水,演变成最后从单位以白条方式提取几万现金而眼不眨、心不跳。

    操权戏法,最终只能作茧自毙。现在的赵凯维正在监狱服刑,他将面对的是十六年漫长的铁窗生涯。他曾拥有过的短暂的辉煌都已离他远去,与他相伴的将是这里看不到头的监狱走廊和每日规律的狱中生活。他必须在这里长期的接受教育改造,过着简单的刑期生活。自由的生活经历只能暂时在他自己的回忆中去寻找了……

  • 点评

    赵凯维身为潘家园社区经济管理中心经理,本应严格遵纪守法,而其却法制观念淡漠,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有财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严重损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赵凯维案提醒我们,手中掌握了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很容易成为一些心术不正、企图借“权”谋私者腐蚀的对象和公关的目标。如果理想信念不坚定,意志薄弱,很快就会成为糖衣炮弹的俘虏,或腐化堕落,违纪违规,或贪污受贿,以身试法,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每个领导干部,特别是握有一定权力的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和侵蚀,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对国家和人民负责,慎用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