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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黑龙江省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收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4浏览次数:字号:[ ]

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黑龙江省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收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黑龙江省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收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教监﹝2014﹞5号),曝光了严重违背教师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严重损害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和职业生涯的行为,要求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率先垂范,廉洁从教。

  为深入贯彻通知精神,现将《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进行学习,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要把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与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传达《通报》精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通报》内容与要求传达至全体师生员工,各教学单位要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各部门要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要组织本单位教师和员工认真学习《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使广大教职员工熟知《规定》中“六个严禁”的具体内容,切实规范从教行为,自觉抵制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自觉抵制各种外部干扰和诱惑,守住“六条红线”。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弘扬高尚师德,坚持廉洁从教,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充分展现当代教师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二.严守红线,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主体责任,严守“六条红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压力传导机制。在主体责任的传导链条中,按照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单位要加强对教师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监管。全校教师要遵照《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要求,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发现问题绝不姑息,加强问责力度。

  学校将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凡教师有收受或变相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礼品等行为的,学校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学校将各单位推动贯彻落实《通报》情况纳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学校纪委和廉政办公室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在教师节及学校开学、学生毕业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顶风违规的行为,对典型案件将进行通报曝光。对违规违纪的教师,在评奖评优、职务聘任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发生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各分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利用校园网、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自觉接受监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82303020,邮箱:jiwei@blcu.edu.cn。

附件:

  1.《教育部关于黑龙江省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收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2.《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纪委办公室

                                  廉政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

 

 

附件一:教育部关于黑龙江省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索礼收礼谩骂学生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附件二: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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