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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语党委理论中心组召开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两项法规
发布日期:2015-11-18浏览次数:字号:[ ]

 

北语党委理论中心组召开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两项法规

113日上午,北京语言大学党委理论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结合两项法规的学习,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专题三严以用权进行了学习研讨。学习会由李宇明书记主持,全体校领导参加学习会,党委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党支部书记代表程娟、杨尔弘列席会议。

  李宇明书记介绍了两项党内法规修订的背景,逐字逐句介绍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八条自律规范;重点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新增内容。他指出,纪律是在法律之前对党员干部的约束,两项法规的修订就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立规易、执纪难,两项法规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下大功夫。第一,学校党委职能部门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担当和落实好主体责任,把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员教育培训内容。第二,学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校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第三,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积极落实三转,以修订后的两项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加强日常监督,注重抓早抓小,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

  崔希亮校长表示,严以用权” 首先要清楚权力是谁赋予的,党员干部的权力受之于组织、受之于群众,因此党员干部要对组织负责、为群众服务。其次,严以用权要有监督,监督包括自我监督和外在约束。自我监督就是自我修养、严以修身,自我监督是用好权力最重要的保障、是党员干部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党员干部要对照《廉洁自律准则》约束自己的行为。再次,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党的组织建设需要制度保障,包括会议制度、决策制度、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学术委员会制度等等,学校要以制度为保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最后,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纪严于法,对于党员的要求要高于群众;对于党员干部的要求要高于党员,通过严肃党风党纪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专题教育。

 

 附: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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