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廉政教育>>警钟长鸣

通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0-06-23浏览次数:字号:[ ]

   1.永乐店镇二级调研员赵学军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911月,区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赵学军办公用房为里外套间,面积共计34.51平方米,超出规定面积。20206月,经区纪委研究并报区委批准,给予赵学军党内警告处分。

  2.区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朱春利滥发补贴问题。2015年、2016年间,朱春利同意该工会在未举办女职工活动情况下,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向十余名女职工发放清洁用品、洗涤用品等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5602元,上述费用经朱春利签批,计入该工会账户。20206月,区纪委决定,给予朱春利党内警告处分。

  3.北京京东环城商贸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牛金霞滥发补贴问题。2016年间,牛金霞同意该工会在未举办女职工活动情况下,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向3名女职工发放洗涤用品等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700元,上述费用经牛金霞签批后,计入该工会账户。20206月,区纪委决定,给予牛金霞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北京纪检监察网)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