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制度规定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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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能部门、后勤服务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组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关于组织开展有关制度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21〕36号)的要求,学校开展有关制度规定专项自查自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各相关单位对标对表《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教育部《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和财政部有关经费使用规定等上级制度文件的要求,对本单位牵头制定出台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制度规定,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对是否存在相违背或抵触问题,逐一进行检视和作出认定,并填写报告表(见附件)。 二、自查自纠时间 2021年11月22日下午5:00前各单位将报告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nxi@blcu.edu.cn;将报告表(纸质版)经部门领导签字和加盖部门公章后,送至综合楼921A房间。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按照本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抓好工作落实。对存在问题的制度规定,立行立改,及时修订。学校纪委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监督,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彻底、走过场的单位,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联系电话:82303920,联系人:周倩
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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