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党委制定了《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经2021年第34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关于印发《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