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对《北京语言大学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党纪字〔2016〕2号)进行修订,并经2021年第1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
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