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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坚持纠“四风”、树新风,
确保2021年五一、端午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30浏览次数:字号:[ ]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职能部门: 

2021年五一、端午将至,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要求,现就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传承红色基因,筑牢思想根基;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2021年五一、端午期间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重申纪律规矩,划出底线红线;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有关要求,遵守防控规定,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二、      学校各职能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盯各个关口、及时甄别“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密切关注意识形态、实验室安全、食品安全、学生心理、校园安全等相关工作,防止出现各类安全事故事件,确保政治安全、校园安全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      各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带头纠治“四风”顽瘴痼疾,带头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带头执行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措施规定,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学校广大干部党员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四、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舆论媒体关注的重要舆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五、     各二级党组织要第一时间向学校纪委报送节日期间发生的“四风”问题线索和重要舆情,并于2021年6月15日(周二)下班前,将本单位传达学习中央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及对照检查情况、履行主体责任开展纪律教育情况、厉行勤俭节约等情况形成简要工作报告(不超过1000字),电子版发送至学校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jiwei@blcu.edu.cn),纸质版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送至纪委办公室(综合楼930)。

学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82303020

电子邮箱:jiwei@blcu.edu.cn


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http://www.ccdi.gov.cn/toutiao/202104/t20210426_240893.html


            中共北京语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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