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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语纪检干部专题学习培训新修订的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21-05-26浏览次数:字号:[ ]

    4月16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高校基层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5月21日下午,学校纪委在综合楼909召开专兼职纪检干部培训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贵生出席会议并对《条例》进行全面深入解读。校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参加了培训,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甘小军主持了培训会。

    培训中,马书记从《条例》的总体框架、修订的背景、意义、遵循的主要原则以及《条例》的重点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重点对高校党的政治建设、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解读。马书记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条例》印发后,党中央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抓好落实,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高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高质量发展。作为纪检干部,承担着对学校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条例》的监督职责,首先要学习到位,要趁热打铁学好《条例》,使我们的监督工作更精准、更有力、更让人信服;其次要坚持“学”“做”结合,学校纪检干部多数是兼职,有的还是二级党组织或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承担着贯彻落实《条例》的主体责任,要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进一步深化理解。马书记还就建立学校纪检干部学习机制提出要求,强调每学期至少要组织一次专兼职纪检干部的集中培训,通过集中学习打好自学基础,让自主学习更扎实、更有效。

    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甘小军,校纪委委员、外国语学部党委书记梁清,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党委纪检委员、国际关系学院院长贾烈英,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纪委办公室副主任吴柯,出版社党总支纪检委员、总编辑郭风岚先后发言,交流学习体会,提出了工作设想和建议。

    学校纪委组织此次集中学习培训,既是帮助纪检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相关规定的有效举措,也是协助学校党委推动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进学校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的重要举措。纪委将适时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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