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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
巡视巡察整改效果评估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1-09-16浏览次数:字号:[ ]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职能部门:

为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纪党规,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党委研究制定了《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巡视巡察整改效果评估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经2021年第23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附件

关于印发《中共北京语言大学委员会巡视巡察整改效果评估与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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