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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日期:2021-09-17浏览次数:字号:[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日前,成都市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

  1.邛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卫绿化科原科长郑杨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6年8月至2019年4月,郑杨在担任邛崃市城市管理局环卫绿化科科长期间,主要负责邛崃市绿化环卫项目的立项、报批、招标以及项目实施、监管、考核等工作。城市管理局管理服务对象某园林绿化公司和某环境有限公司为拉近与郑杨关系,方便公司项目开展,安排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在中秋、春节前向郑杨赠送月饼、香烟、白酒等节日礼品,折合人民币2940元。2021年6月,郑杨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违规收受礼品已按折算价予以收缴。

  2.龙泉驿区委政法委工作人员、同安街道帮扶队副队长易青梅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12月至2017年6月,易青梅在同安街道开展帮扶工作期间,在已按规定逐月领取交通公杂费的情况下,仍以开展帮扶工作为由向区委政法委申请使用公务车作为个人工作及上下班交通车;2017年6月至9月,易青梅将该车辆退回区委政法委后,继续使用公务加油卡为自己私车加油,上述两项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共涉及汽油费31184.4元。易青梅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鉴于其积极退赔全部违法所得,2021年7月,易青梅受到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八级职员。

  3.简阳市汇众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朱晓斌借公务出差之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2月18日至22日,朱晓斌、杨某某(另案处理)按照工作安排前往福建省厦门市国家会计学院参加培训。两人提前3天出发,延迟2天返程,培训之外前往该地旅游景点游玩。培训结束后,两人违规报销公杂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5790元。2021年5月,朱晓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已全部收缴。

  4.大邑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原常务副校长曹德军不按规定发放值班带班补贴问题。2016年,时任大邑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曹德军,在县委党校总支部委员会议定2016年元旦、春节值班带班补贴标准时,提出超标准发放意见,导致违规多发放值班带班补贴,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曹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发的补贴已全部收缴。

  5.郫都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周兴文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礼品问题。2016年初,周兴文作为某执行案件书记员,申请执行方为了解执行进展情况,在某饭店宴请周兴文,并送予周兴文白酒,折合人民币约3000元。2021年6月,周兴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规收受礼品已按折算价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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