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教财厅函〔2023〕21号)要求,学校制定了《北京语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经2024年第2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语言大学
2024年2月27日
附件:
关于印发《北京语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